湘桥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区域内建筑物应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1 在选择施工现场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相关数据,对有利、一般、不利、危险地区进行综合评价。对不利地区,应提出避免要求;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危险地区,严禁建造A、B类建筑,不得建造C类建筑。
2建筑设计应注意其平面、立面和垂直剖面对抗震性能和经济合理性的规律影响,应选择规则形式,侧构件平面布置应规则对称,垂直侧构件的横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应自下而上逐渐降低,避免侧刚度和承载力突变。
不规则建筑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垂直不规则,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 混凝土房屋、钢结构房屋和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中列出的不规则平面类型或垂直不规则类型和类似的不规则类型应属于不规则建筑。
5 对于体型复杂、立面不规则的建筑,应根据不规则程度、基础条件、技术经济等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是否设置防震缝,并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 无防震缝时,应采用实际计算模型,分析确定应力集中、变形集中或地震扭转效应引起的易损部位,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 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防震缝时,应形成多个更规则的侧力结构单元。防震缝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材料类型、结构类型、结构单元高度和高差以及可能的地震扭转效应留出足够的宽度,两侧上部结构应完全分开。
3 伸缩缝和沉降缝设置时,其宽度应符合防震缝的要求。
在选择建筑工地时,应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危险的地段。
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将建筑物的场地类别分为四类,其中Ⅰ类分为Ⅰ0、Ⅰ12个亚类。当切割波速可靠,覆盖层厚度可靠,且其值接近所列场地类别的边界时,地震作用计算的特征周期应根据插值法确定。
对于有液化砂土层和粉土层的基础,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按以下公式计算各钻孔的液化指数,并按地基的液化等级划分:
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情况下,水平地震作用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计算,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分别计算。 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下的扭转影响;在其他情况下,扭转影响应通过调整地震效应计入。 垂直地震作用应计算在48、9度时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和9度时的高层建筑中。 注:8、9度时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垂直地震作用。
19度高层建筑的垂直地震标准值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地板的垂直地震效应可按各部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布,并乘以增加系数1.5。上部大于中部,下部大于下部。
所列各种结构应在多次地震作用下进行抗震变形验算,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章适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最大高度应满足要求。平面和垂直结构不规则,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
注:本章“抗震墙”是指结构抗侧力系统中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不包括只承受重力荷载的混凝土墙。
框架-抗震墙-抗震墙
6.1.4钢筋混凝土房屋需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震缝宽度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当高度不超过15时,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抗震缝宽度不得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当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增加5度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抗震缝宽度不得小于本款1)项规定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抗震缝宽度不得小于本款1)项规定值的50%;不得小于100mm;
3)当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缝宽应根据需要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
2 8.9度框架结构房屋防震缝两侧结构层高差异较大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的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缝两侧可根据需要设置不少于两个垂直于防震缝的防撞墙。抗撞墙的布置应避免增加扭转效应,其长度不大于1/2层,抗震等级可与框架结构相同;框架构件的内力应根据设置和不设置抗撞墙的计算模型的不利情况进行取值。
砌体结构设置防震缝时,缝两侧设置墙体。缝宽应根据房屋的烈度和高度确定,可采用70~1000mm。
6.1.10 抗震墙底部加固部分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加固部分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计算。
2 部分框架支撑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底部加固部分的高度可取框架支撑支撑以上两层的高度和地面抗震墙总高度的1/10的较大值。其他结构的抗震墙高度大于24m当底部加固部分的高度可以取决于底部两层和墙壁总高度的1/10;房子的高度不大于24m底部加强部分可取底部一层。
3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固端应向下延伸至计算嵌固端。
6.3.1梁的截面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截面宽度不小于2000mm;
2 截面高宽比不得大于4;
3 净跨度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小于4。
落地抗震墙与相邻框架支柱的距离不应大于1~2层框架支撑m,3层或3层以上的框架支层不得超过10层m。
框架支梁上的抗震墙体不宜开洞,抗震墙体中间1/3处不宜开洞。
6.3.2梁宽大于柱宽的扁梁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采用扁梁的建筑物和屋顶应现浇,梁中线应与柱中线重合,扁梁应双向布置。扁梁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挠度和裂纹宽度的规定:
6.4.1 一、二级抗震墙厚度不小于160mm层高或无支长度不小于1/20,三、四级不小于140mm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底部加固部分的墙厚不得小于200mm层高或无支长度不小于1/16,三、四级不小于160mm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三、四级不得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7.1.1本章适用于普通砖(包括烧结、蒸压、普通混凝土砖)、多孔砖(包括烧结、混凝土多孔砖)、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建筑。
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注:1 砌体房屋采用非粘土烧结砖、蒸压砖、混凝土砖,材料性能应有可靠的试验数据;本章未作出具体规定时,可按本章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相应规定执行;
2 本章“小砌块”简称“混凝土小空心砌块”;
3 非开放式单层砌体房屋,可按本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
7.1.2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得超过规定。
注:1 房屋总高度是指从室外地面到主屋面板屋顶或屋檐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内地面开始。全地下室和嵌入条件良好的半地下室应从室外地面开始;阁楼坡屋顶应计入山顶墙的1/2高度;
2 室内外高差大于0.6m当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但增加量应小于1.0m;
3 B类多层砌体房屋仍按区域设防烈度检查,层数应减少一层,总高度应减少3层m;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不得使用;
4 本表小砌块砌体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空心砌块砌体房屋。
多层砌体房屋横墙较少,总高度应比表7.1.2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多层砌体房屋每层横墙较少,也应减少一层。
注意:水平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的开间大于4.2m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开间不超过4.2m该层总面积不到20%,开间大于4.8m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50%以上,横墙很少。
3 6.7度时,当水平墙较少的丙型多层砌体房屋按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仍应按表7.1.2的规定采用。
4 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粘土砖砌体的70%时,房屋的层数应比普通砖房减少一层,总高度应减少3层m;当砌体的抗剪强度达到普通粘土砖砌体的值时,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与普通砖房相同。
7.1.4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应符合要求。
7.1.7多层砌体房屋的建筑布置和结构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应优先考虑。砌体墙和混凝土墙不得采用混合承重结构体系。
2 纵横砌体抗震墙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均匀对称,沿平面对齐,沿垂直连续;垂直和水平墙的数量不应相差太大;
2)平面轮廓凹凸尺寸不得超过典型尺寸的50%;当超过典型尺寸的25%时,应在房屋的拐角处采取加固措施;
3)地板局部大孔的尺寸不得超过地板宽度的30%,墙体两侧不得同时开孔;
4)房屋错层地板高差超过500mm按两层计算;错层墙体应采取加固措施;
5)同一轴线上的窗墙宽度应均匀;在满足本规范第7.1.6条要求的前提下,墙体开口的立面面积不得大于墙体总面积的55%,8.9度不得大于50%;
6)内纵墙应设置在房屋宽度方向的中部,累计长度不得小于房屋总长度的60%(高宽比大于4的墙段不计入)。
3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设置防震缝,缝两侧应设置墙体,缝宽应根据房屋的强度和高度确定,可使用70个mm~100mm:
1)房屋立面高差6m以上;
2)房屋有错层,楼层高差大于楼层高度的1/4;
3)各部分的结构刚度和质量完全不同。
4 楼梯间不应设置在房屋的尽头或拐角处。
5 房屋转角处不得设置转角窗。
6 横墙较小、跨度较大的房屋,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8.3.4梁柱的连接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梁与柱的连接应采用柱贯通型。
2 当两个垂直方向与梁连接时,应使用箱形截面,并在梁翼缘连接处设置隔板;当隔板采用电渣焊时,柱壁板厚度不得小于16mm,小于16mm工字柱或贯通式隔板可用于更换。当柱只在一个方向与梁连接时,应使用工字形截面,并将柱腹板放置在刚性框架平面上。
3 工字柱(绕强轴)和箱柱与梁刚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梁翼缘与柱翼缘之间应采用全熔化坡口焊缝;一、二次时,应检查焊缝V形切口的冲击韧性,夏季比冲击韧性为-20℃时不低于27J;
2)横向加强肋(隔板)应设置在梁翼缘对应位置,加强肋(隔板)厚度不得小于梁翼缘厚度,强度与梁翼缘相同;
3)梁腹板应采用摩擦高强度螺栓与柱连接板连接(气体保护焊可通过工艺试验保证现场焊接质量);腹板角应设置焊孔,孔形应完全分离端部与梁翼缘与柱翼缘之间的全熔化坡口焊缝;
4)当板厚不大于16时,腹板连接板与柱的焊接mm应采用双面角焊缝,焊缝的有效厚度应满足等强度要求,且不小于5mm;板厚大于16mmK形坡口对接焊缝。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板端应绕焊;
5)一、二级时,应采用端部扩大形连接、梁端盖板或骨形连接,可将塑性铰链从梁端外移。
4 框架梁采用悬臂梁与柱刚性连接时,悬臂梁与柱应采用全焊接连接,此时上下翼缘焊接孔的形式应相同;梁的现场拼接可采用翼缘焊接腹板螺栓或全螺栓连接。
5 箱柱与梁翼缘对应位置的隔板应采用全熔透对接焊缝与壁板连接。工字柱的横向加强肋与柱翼缘应采用全熔透对接焊缝连接,角焊缝可与腹板连接。
结构的设计使用寿命分为5、25、50、100年
基础设计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
场地类别分为I ,II,III,IV
地基液化等级分为轻微、中等、严重